? 公告内容
京东方硅基微显示项目 施工招标
资格预审公告
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次改造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备注:不作为施工许可依据)。 合同估算价 9554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59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等全部内容
2.5 其他 具体装修改造范围:厂区内的1#生产厂房CELL区一层及二层部分区域(FAB生产厂房二层D轴至S轴,8轴至22轴区域,一层对应位置安装配套生产设备),改造成硅基产品的生产线洁净室。同时对配套支持区的洁净间更衣室、品质实验室、开发实验室、CIM&IT机房、化学品库、特气间等区域进行改造,总面积约10500㎡,最大跨度为30m,建筑高度为24.3m。本次装修改造施工计划工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7日,计划工期在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内。
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企业CA电子印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5 年 04 月 23 日
附件列表: 招标公告.pdf
资格预审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工程 京东方硅基微显示项目 已由******委员会 以 京技审项(备){2025}16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国有企业单位自筹资金(地方) ,工程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代理机构为 ******有限责任公司 ,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2. 工程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工程的建设地点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西环中路8号2幢2层(FAB洁净间部分区域)2.2 本工程的建设规模 本次改造建筑面积10500平方米(备注:不作为施工许可依据)。 合同估算价 9554 (万元)
2.3 本工程的工期要求 159 日历天
2.4 本工程的招标范围******消防工程、弱电智能化等全部内容
2.5 其他 具体装修改造范围:厂区内的1#生产厂房CELL区一层及二层部分区域(FAB生产厂房二层D轴至S轴,8轴至22轴区域,一层对应位置安装配套生产设备),改造成硅基产品的生产线洁净室。同时对配套支持区的洁净间更衣室、品质实验室、开发实验室、CIM&IT机房、化学品库、特气间等区域进行改造,总面积约10500㎡,最大跨度为30m,建筑高度为24.3m。本次装修改造施工计划工期为:2025年7月1日-2025年12月7日,计划工期在租赁合同约定租赁期内。
3. 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具备 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新]及以上 资质, / (近年类似工程描述)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申请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建筑工程 专业 注册建造师一级 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本),且在确定中标人时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3.2 本工程资格预审 不接受 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联合体申请资格预审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资格预审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资格预审。
3.3 其他要求 /
4. 申请人信誉要求
4.1 失信被执行人 本工程资格预审采用失信被执行人 否决性 (限制性/否决性)惩戒方式。 4.2 施工安全风险企业本工程资格预审对施工安全风险企业 采用 (采用/不采用)否决性惩戒。
4.3 其他信誉要求:
5. 资格预审方法
本工程资格预审评审方法采用有限数量制。6. 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且资质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的, 方可于 2025 年 04 月 23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04 月 28 日 09 时 00 分,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 ****** )下载资格预审文件。7. 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递交
凡下载资格预审文件者,方可通过远程或者到招标投标交易场所使用数字身份认证锁登录电子化平台(网址:******)上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上传成功后平台自动生成的回执时间即为递交成功时间,申请人应保留成功上传回执。本工程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05 月 06 日 09 时 00 分。电子化平台中无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且不能出示成功递交回执的;或回执载明的传输时间超出资格预审文件规定资格预审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工程资格预审公告已在北京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北京市〕,网址:******)上发布,同时在 /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9. 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 ******有限责任公司 |
地 址: 北京市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荣昌东街甲5号3号楼2层201-9(北京自贸试验区高端产业片区亦庄组团) | 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首体南路22号国兴大厦23层 |
联 系 人: 郭老师 | 联 系 人: 宋凯 |
电 话: 010-****** | 电 话: ****** |
电子邮件: / | 电子邮件: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 郭老师 | |
招标人项目负责人联系电话: 010-****** | |
招标人内部纪检监督联系方式: 010-****** |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个人CA电子印章) 日期: 2025 年 04 月 23 日
附件列表: 招标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