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2025-2026年车辆定点维修保养服务项目(第一批)第7标段(项目名称)采购结果公示如下:
本项目经评审后无有效响应人,作废标处理。
公示期为公示发布后3日。响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异议须署实名、附有异议人有效联系方式、基本事实和相关材料。
供应商或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采购响应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4日内向有关部门投诉,投诉应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对于按法律法规规定需要先提出异议的投诉,有关部门在受理投诉时另要求投诉人递交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已向其他有关部门投诉的,应当一并说明。未按规定提出异议或者未提交已提出异议的证明文件的投诉,有关部门不予受理。
投诉人缺乏事实根据或者法律依据进行投诉的,或者有证据表明投诉人捏造事实、伪造材料的,或者投诉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有关部门应当予以驳回,并对恶意投诉按照有关规定追究投诉人责任。
附件1:被否决响应的响应人名称、否决依据和原因
采购人:******有限公司
联系人:文女士
电话:******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有限公司
联系人:王先生(项目负责人)、吴先生
电话:073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500号马兰山公寓综合楼
异议受理机构:******有限公司
电话:073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
监督部门:******有限公司纪检监察部
电话:0731-******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三一大道5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