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城复兴一绮园商业街修缮项目(三)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 城投小型2024—26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古城复兴一绮园商业街修缮项目(三)已由海盐县城市投资******有限公司以盐城投〔2024〕10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银行融资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街道绮园景区内。
2.2建设规模:对绮园商业街周边进行改造提升,建设内容包括房屋修缮、亮化提升等。
2.3概算投资:195万元。
2.4计划工期:90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施工图及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具体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合同条款所包含的相关施工范围与承包内容。
2.6标段划分:一个合同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详见本公告附件一“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3.2本项目要求的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3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工程实行资格后审,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11 月 14 日9时00分至2024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请各投标人登录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https://jypt.zhaotx.cn)和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最终电子投标在招天下平台进行)
4.2潜在投标人可凭本企业CA数字证书或交易平台账号密码登录“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jypt.zhaotx.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投标,并缴纳技术服务费(100元/标段/家)后,在交易平台本项目内下载招标文件和补充(答疑、澄清)文件。
4.3未取得招天下交易平台账号的潜在投标人,应先办理交易主体免费注册手续,具体注册办法请登录“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jypt.zhaotx.cn)→立即注册”栏目进行操作。
4.4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提出。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2024 年 11 月 22 日。招标人将于 2024 年 11 月 23 日前在网上发布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
5.现场踏勘与投标预备会
5.1现场踏勘时间: / ;地点: / 。
5.2投标预备会时间: / ;地点: / 。
6.投标保证金和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保证金:2万元,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支付。
6.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2024年 11 月 26 日 14 时 00 分,地点******集团******街道海政路333号)。
6.3投标文件递交地址及方式:本项目为全流程电子标,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递交电子加密标书,上传至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jypt.zhaotx.cn)本项目内;
6.4逾期上传标书的或者未上传至指定平台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招标公告及相关信息在嘉兴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海盐)(******/hymain/、新点电子交易平台(海盐专区)(******/)以及招天下门户网站(******/)上发布。
8.其他事项
8.1本项目将采用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使用数字证书(CA)自行登录不见面开标大厅,在线等待开标,并在开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招天下招投标交易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为: ******)。
8.2如对交易平台操作有疑问,可联系招天下以下方式:
技术支持:潘工 ******
服务热线:400-0571-337 / QQ:******6
9.联系方式
招标人:******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街道海政路333号智创1号楼
联系人:肖工
联系电话:0573-******
招标代理机构:******有限公司
地址:海盐县******街道宝隆商业中心高层三楼
联系人:崔工
联系电话:0573-******
2024年 11 月 14 日
附件一: 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
序号 |
项目内容 |
合格条件 |
1 |
营业执照 |
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 |
2 |
资质等级证书 |
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投标人提供 2024年11月25日(周一)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参与投标资质的“资质动态核查合格证明”,并就该证明相关内容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书面承诺格式自拟),具体根据浙建建发〔2023〕98 号文件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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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安全生产许可证 |
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4 |
“三类人员”要求 |
具有企业主要负责人(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以及企业技术负责人等四岗位人员)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经理、企业分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和企业技术负责人的任职文件,拟派项目经理的“三类人员”B类证书,拟派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至少 1人)的“三类人员”C类证书。拟派的B类人员不能与C类人员为同一人。(提供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 |
5 |
项目经理资格 |
具有建筑工程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资格(提供的资料见备注3) |
6 |
项目经理施工业绩 |
业绩不作要求。 |
7 |
企业施工业绩 |
业绩不作要求。 |
8 |
投标截止日前近三个月内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
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必须是以投标人名义缴纳,证明由社保部门出具)(提供复印件) |
9 |
省外进浙备案证明 |
省外企业须提交有效期内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或“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审核通过网页截图。(提供复印件) |
10 |
没有被限制投标 |
投标人没有被有关部门限制、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
11 |
其他强制性资格条件 |
投标人(含联合体各方)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惩戒对象”记录。(提供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内任意时间的“信用中******委员会核实的查询结果为准)) |
注:******委员会按以上《资格审查强制性资格条件标准》每一项进行核查,如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投标人的资格审查不通过,对不通过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不再进行后续评审。
2、建造师注册证书延续注册期间,投标人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
3、资质等级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可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或以带二维码的网络打印件代替,且在有效期内。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