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涉湘药品监测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4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H-JC-******001
项目名称:涉湘药品监测服务项目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7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磋商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2.1 基本资格条件:供应商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供应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
(4)供应商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3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2 特定资格条件:无。
备注:①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统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②根据《湖南省财政厅关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有关措施的通知》相关规定,供应商凭《湖南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格式见附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组成”)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也可通过在金融机构办理电子增信取得对应信用星级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无需提供单位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或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中小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4年10月21日 至 2024年10月28日,每天9:00至12:00,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方式: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供应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免交)到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售价:¥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五、开启
时间:2024年11月01日 10点00分(北京时间)
******有限公司开标室(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凡有意参加磋商采购活动的,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供应商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或五证合一的免交)到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报名领取磋商文件。
2、询问及质疑
2.1 潜在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2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采购代理服务费:9360元整。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管理局
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河西金星中路469号
联系方式:全睿 0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岳麓区潇湘南路1段208号柏宁地王广场南栋1212室
联系方式:蒋玲 07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蒋玲
电话: 07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