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华润吉水阜田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12日-2025年2月18日(5个工作日)。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告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上述拟作出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电话兼传真:******
通讯地址:吉安市吉州区大桥西路23号(343000)
项目名称 | 华润吉水阜田风电项目110kV升压站工程 |
建设地点 | 工程位于江西省吉安市吉水县阜田镇境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评机构 | 江西省地质局实验测试大队 |
建设项目概况(环评单位提供) | 华润吉水阜田风电场新建1座110kV升压站,升压站围墙内占地面积7704m2;新建主变压器1台,主变容量1×80MVA,升压站采用户外布置;配套建设110kV出线间隔1个(出线1回至110kV万福变电站),无功补偿容量1×9Mvar。 |
公众参与情况(建设单位提供) | / |
相关环保措施承诺(建设单位提供) | (1)加强施工期环境管理,避免夜间施工;施工废水经沉淀处理后用于洗车用水、喷洒降尘或配制混凝土;对施工人员加强宣传教育,严禁随意排放废水;站址施工生活污水依托已有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处理;施工建筑垃圾、生活垃圾集中收集及时委托环卫部门清运。(2)在下阶段设计和建设中,进一步增强环境保护意识,充分重视和认真实施相关环保措施。(3)在下阶段工程设计、施工及运营过程中,随时听取及收集公众对本项工程建设的意见,充分理解公众对电磁环境影响的担心,及时进行科学宣传和客观解释,积极妥善地处理好各类公众意见,避免有关纠纷事件的发生。(4)在项目实施中应加强项目环境管理,定期对施工员进行文明施工教育。(5)加强对电磁辐射设备的运行管理,保证各指标满足相应标准要求。(6)工程建成投运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自主验收,并报环保部门备案。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环评单位提供) | (一)施工期环境影响及减缓措施 项目施工时地表开挖会造成局部地段的水土流失、植被破坏等;施工临时占地对局部生态环境有一定影响;施工机械和运输车辆的运作产生噪声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施工扬尘对周边大气环境产生影响;施工废水和施工人员产生的生活污水对项目附近环境产生影响;升压站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及施工人员生活垃圾对项目附近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等。 施工期采取优化临时占地、恢复植被等生态保护措施;施工过程中,对裸露地面进行覆盖,管控料堆和渣土堆放,防治扬尘污染;施工时采取清洗车辆、废水循环利用、禁止向水体排放废弃物等水环境保护措施;施工车辆减速慢行、采用低噪声施工设备等施工噪声防治措施;施工期生活污水纳入当地原有设施处理;建筑垃圾、生活垃圾分别堆放,生活垃圾委托环卫部门妥善处理,建筑垃圾及时清运,土石方平衡,减少弃土的产生。 (二)营运期环境影响及保护措施 营运期主要环境影响为:工频电场、工频磁场、噪声等。 1.电磁环境污染防治措施 ①升压站站内敷设接地网,将升压站内电气设备接地,以减小电磁感应影响。②高压设备和建筑物钢铁件接地良好,设备导电元件间接触部件连接紧密,减少因接触不良而产生的火花放电。③升压站内金属构件,如吊夹、保护环、保护角、垫片、接头螺栓、闸刀片等均应做到表面光滑,尽量避免毛刺的出现。④******居民有关高电压知识和环保知识的宣传和教育。⑤运营期做好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电磁环境满足《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8702-2014)相关要求,升压站内及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噪声防治措施 ①变压器基础采用整体减震基础,运行期加强设备的运行管理,减少因设备陈旧产生的噪声。②运行期做好环境保护设施的维护和运行管理,加强巡查和检查,保障发挥环境保护作用。定期开展环境监测,确保噪声排放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 3.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升压站运行期,没有产生地表扰动,对生态环境几乎无影响,建设单位将定期对升压站及周边绿化进行养护。 |
建设单位或地方政府作出的相关环境保护措施承诺文件(建设单位提供) | / |